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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(暂行)

更新时间:2010-05-05 点击次数:2849

        近日,省局印发《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(暂行)》,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《规范》制定了冷藏药品在发货、运输、收货、贮藏等物流环节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标准,规定了有关温湿度控制、温湿度监测、设施设备配备、冷链验证、人员培训、系统管理等技术方面的管理要求,适用于冷藏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以及承担冷藏药品物流运输的企业等。省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药品冷链问题,切实加强对冷藏、阴凉等特殊条件保管药品的流通、使用过程的监管。省内各冷藏药品涉药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,严格按照《规范》要求进行自查整改。省局今年将组织冷藏药品专项检查,凡不符合《规范》冷藏条件要求的单位,将责令其暂停冷藏药品的销售、使用、储存、运输等活动,并将视情核减经营范围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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